第八章替天行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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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朝的心中,闪起一种强大的信念,我以前常常以为,遇上铁慕容或者李南靖的时候,自己是必败无疑,但是现在,这样的形势似乎在渐渐改变,我自己感觉,我已经变得十分的强大,用不了几年,我就将超越这些武林中最出名的高手。

    人的武功到了一定的限度,信念就变得无比的重要,甚至,有些时候,信念和冷静就可以成就一位绝顶的武林高手。

    出手时的冷静,是一个人是否能成为绝代高手的基础,有的人武功明明很高,但是他却会被武功比他低很多的人打败,就是因为出手时的判断,临敌的冷静,是一个高手最重要的因素,这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天赋。

    当然也可能包含无数后天锻炼的结晶,不过江湖是残酷的,哪里有无数的机会等着你成熟,所以,真正能在武林中享有大名的高手,除非像唐朝这样有十分奇特的遇合,一定是有过人的天赋。

    自从和李南靖这一战之后,唐朝的雄心陡起 ,他知道,当今天下,已经沒有人能决定自己的生死。

    他虽然还不像当年的吕布那样无敌,但是,一种深沉的优越感还是使他兴奋,使他雀跃,我穿越到这样的一个时代,真的是生得其时,他可以想象,要是在穿越前,自己不说混到以前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就是混到现在的节度使,相当于广东、福建、浙江等几个省的省长,地位何其之高,要是在穿越前,那是无法想象的,但是,对于现在的唐朝而言,这似乎还不是他奋斗的终点。

    随着武功日进,唐朝的心智发生了很大的改变,他已经不像当初刚刚掉进滇池的时候那样的浅见,只想在这样的世界中苟延性命,而是有了更大的目标,他想获得世俗最高的权力,取代李隆基,当然,他也希望,美丽绝伦的杨玉环,能是自己的妻室,他想重新混一天下。

    唐朝清楚的记得,德意志帝国当年就曾经在资本主义取得长足进步的时候说过:“我们也要拥有蓝色的天空,”争霸天下之野心暴露无遗,这也导致了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。

    今天,我唐朝也要求得白云下的天空。

    唐朝现在正骑在马上,脑海中思绪如潮,亢奋得大叫了起來,唱着穿越前最雄壮的歌:“我站在烈烈风中,,,,,,长刀所向,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,,,,,,”

    和李南靖的这一次战斗,使唐朝的生命轨迹有了一次质的改变,他几乎已经超越了生死。

    想到刚才生死于一发之间的惊险,唐朝就有些得意,连他自己也想不到,自己怎么会有那么明锐的感知能力,那样巧妙的身法,那样深远的预知能力。

    他当然不知道,自己是这个世界上的异类。

    这一切能力都源于他的经脉经过改造之后带來的神奇变化,须知一个人的经脉,其中除了有血液在其中运行,还有无数的体液也在其中运行,静脉和动脉再加上各种网状的小脉络,使人体构成了一个协调的整体。

    一般的人,不管你练武功多么勤奋,只能使自己的经脉比平常人更为粗大,当然也能存贮更多的真气,武功因而越高,但总不能像唐朝这样将经脉穴道都增大了一辈,身体的骨骼也随之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尤其是在战争中这段时间,唐朝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骨骼似乎在重组,一种 无比强大的能力正在他的身体里发生。

    他当然不知道,这就是后世流传千古的〈易筋经〉的雏形,唐朝现在的武功,变得这样恐怖,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孙思邈将他的经脉强行打通之后,改造了他全身的经脉通道,比常人大了一倍有余,随着这一变化,他的身体骨骼比如造血功能等,有了明显的变化。

    要是唐朝是个普通的人,其实也沒什么,只是力气比一般人大得多而已,但对于练习高深武功的唐朝來说,却等于是易筋锻骨,脱胎换骨的变化。

    这就是天意。

    有的人奋斗一辈子,比不上别人的一根指头,而有些人运气好,却可以驰骋天下,呼风唤雨,无所不能。

    这就是人和人的分别,命运,的确是不可小视的。

    唐朝的心中,产生了澎湃的激情,仰天长啸,我要创造全进的人生,让唐朝走向文明。

    唐朝相对于他穿越前而言,无疑是一个野蛮的时代,血腥的时代,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,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视为当然,而且还肆意的践踏人的尊严。

    他想以一己之力恢复这一切,他觉得,上天让他穿越到唐朝,就是让他替天行道的。

    “啊,,,,,,”,唐朝狂喝一声,“李隆基,你算什么东西,我要将你踏在脚下,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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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朝的马行如风,一排排的树木如飞一样的向后扑出,他现在控马的技术,已经十分的娴熟,他确信,就是和西北突厥的马贼相比,也丝毫不逊色。

    唐朝这一日晚上终于到了柳州。

    一到的时候,他就听到战鼓咚咚,响声如雷,然后,他策马飞奔,就看到舍瓦一马当先,将一个番兵的将领砍为两段,刀指一挥,向前 掩杀过去,唐军勇猛,将番兵杀得尸横遍野,摆下阵來。

    唐朝心中吃惊,我不是叫舍瓦坚守城池,他为什么要冒险出击,万一敌人有埋伏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但他已经來不及想别的,随即马鞭一击,向一个番兵将领袭击。

    这将领也有几分能耐,见唐朝居然如此轻视他,大刀横砍而出,竟是要以兵器之利占唐朝的便宜。

    这样一來,唐朝的马鞭子自可以抽中他的脸面,但唐朝的身子可得实实在在的挨他一刀。

    可使他更 为吃惊的是,唐朝居然不避,鞭子仍然是蛇一样的向这番兵将领击去,似乎丝毫不理会自己的死活,反正我就是要击你一鞭子。

    这番兵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不怕死的人,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,刀挥舞得更急了。

    正当这番兵将领以为自己就会得手的时候,唐朝的手臂伸出,就这么泼辣的一伸,欲以一只手臂挡住自己的大刀。

    番兵将领冷笑,世上竟然有这样螳臂挡车的人,实在是可笑,加力砍出。

    但就在他的刀将要砍中唐朝的一刹那间,他的脸上已经重重的着了一鞭子。

    这一鞭子看似去势不快,但谁想得到,一旦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,呼啸而出,钢铁一般的钻进了他的脖子,将他顿时卷死,额头上挨了一击,**迸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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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,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,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,一拿,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,身上丝毫沒有受伤,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,也是丝毫无损,衣服也沒有损伤分毫。

    原來,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,纯粹是以听劲对敌。

    听劲听起來很玄,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,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发扬光大,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。

    在唐朝的时候,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,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,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,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,一扭一弹,将刀的动势化去,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來。

    金庸小说里说得特别多的一招叫“骜口夺杖”,其实用的就是擒拿手法,只不过唐朝现在有点托大,竟是空手夺别人的大刀,而且在战场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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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要是遇上了绝顶的高手,这样狂妄的出手,自然极端的凶险,但这番兵将领武功平常,唐朝自不放在眼里,再加上他身上穿着李格桑送给他的战场至宝藤甲,所以即使遇上了凶险也不担心会有性命之忧。

    舍瓦眼尖,一下就认出了唐朝,高声叫道:“唐大帅,我们已经胜了,这就追吧,”

    但唐朝却做了一个反常的举动:“不行,我命令你,舍瓦将军,立即鸣金收兵,”

    舍瓦见番兵大败,漫山遍野的就想追杀一阵,谁知唐朝一回來就乱了自己的部署,竟然叫不追。

    但他对唐朝的命令向來不敢违拗,只得鸣金收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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