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千一百五十四章 流浪的修炼者

乘风赏月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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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看到金色的火焰突然暗淡下去,秦若顿时感觉汗毛都竖起来了:“我靠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丁泉也吓了一跳,没见过这个时候,突然光芒暗淡的!

    如果这样,那可能……

    秦若额头的汗水一下子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那边的狼王却没有什么动静,感觉到秦若的焦躁,对这边微微一笑,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

    秦若一愣,随即紧张的看着那个巨大的晶核。

    只看到光芒淡去之后,那晶核出现在视线中,而晶核却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晶光闪耀的样子,变的黯淡无光!

    暗淡无光的晶核表面,突然一条细纹悄然出现,紧接着,飞速的往下蔓延,随着这条细纹的蔓延,不断的有更小的裂纹出现在周围。

    而裂纹不断的扩大,好像是龟裂开一般,又好像是一只小鸡破壳而出的那种感觉。

    秦若安稳下来,静静的看着那个晶核。

    这个晶核,此刻已经变成了空壳,只剩下了一层外壳,这层外壳都已经黯淡无光。

    随着裂纹不断的扩展,飞速的扩大,终于,好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一般,顶部突然裂开,一个巴掌大小的脑袋从上面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但是这个脑袋,秦若愣了下,这不是金凰的脑袋:金凰脑袋上可没那三支翎羽,这三支翎羽,就像是一个小小的金色的皇冠一样。

    但是这应该是金凰!

    秦若有点糊涂了!

    难道是进化了?

    可是金凰本来就是凤凰的形态,这脑袋上的三支翎羽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秦若没感觉到金凰的存在,金凰可是他的灵兽伙伴。但是现在,没有感觉……好像是消失了一样。

    秦若略微有些失落,但是看到金凰微微摇头,四周的晶核碎片碎裂开来,大半个晶核的壳都碎裂了,金凰猛然跃起在晶核上方,散发出夺目的金色的光芒!

    金色的光芒中,金凰的身体飞速的成长,眨眼间便称一只翼展两米多的金色凤凰,三支王冠一样的灵羽在头上,身后拖着两条长长的尾羽,绚丽夺目。

    一声轻鸣之后,秦若感觉到眼前的隔膜突然消失不见。紧接着,就感觉到这巨兽的身体似乎快速的在畏缩下去的感觉:不是巨兽的身体萎缩了,而是周围的真气快速的被金凰吸收掉了。

    紧跟着,金凰对秦若点点头,然后展翅往上飞去,他的身体上金色的火焰微微泛光,看起来很简单,但是所过之处,巨兽的身体立刻被燃烧出巨大的窟窿。

    跟着金凰,秦若往前疾飞数千米,突然眼前一空,紧接着就是黑暗,只剩下他手中夜明珠的光芒和金凰身上的光芒。

    “秦若,后会有期。”金凰看着秦若,突然张口说道。

    秦若一愣,还没来得及说话,金凰一声身影一闪,直接不见了……

    秦若目瞪口呆:走了?

    丁泉也是纳闷的看着秦若:“这就走了?他不是你的灵兽伙伴吗?怎么……”

    秦若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狼王走了过来:“家主,金凰……是和我么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。他之前,只是受限于他的封印而已。现在他借助这巨兽的晶核,燃烧掉了封印,就已经回到了本来的样子。那个和家主之间的灵兽伙伴印迹……从来没有真正的落在金凰的身上。只是落在金凰的外壳上而已。”

    秦若扭头看着狼王: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狼王轻轻叹息道:“金凰是远古的强大存在,应该不亚于银龙。但是他不知道什么原因,被封印在了一个印记内。这个印记,他无数年的努力之下,破开了一丁点口子,正好遇到了一只他的后裔。他透过这点口子,给这个后裔种下了一丁点的本命精血。这就是原来的金凰,家住的灵兽伙伴金凰。但是不是真正的金凰!”

    “真正的金凰,现在的才是!上次金凰舍命救了家主,虽然死了,但是却也温养了真正的金凰这么久。让金凰的印记变的更加的孱弱。最后金凰为了生存,钻入了大人胸前的纹身中暂时容身。如今家主机缘巧合之下,来到这里,金凰感觉到了这巨兽的力量足够他突破封印,才强行打开封印的口子。若没有这巨兽的晶核帮助,就算是金凰强行打开口子,也就没有更多的力量了。”狼王说道。

    秦若点了点头:“那你……”

    狼王有点迷茫:“我是真的福缘来自家主,家主简直就是我的福星。家主的身上,那个本命纹身,并非是家主一直认为的后来纹上去的,而是天生的。之所以天生,是因为这个纹身,其实和金凰差不多,是一个远古存在遭遇到几乎死亡的危险之后,落入了秦家人的身上,然后代代相传下来的。这一代,到了家主身上。但是那个远古存在比金凰倒霉的多,被打的消失了自己的生命印记,只留下了生命记忆。金凰其实算是顺手而为之,就把这生命记忆传承给了我。”

    秦若呼出一口气,笑道:“那岂不是正好?”

    狼王苦笑道:“可是我也要承担繁衍后代种族的任务。可这让我去哪找繁衍后代种族的女伴?我现在总不能去找头狼?”

    秦若愕然……想了想说道:“狼头怪那边……”

    “狼头怪的血脉太低……不行,我必须找到合适的血脉的才行。”狼王苦笑道。

    秦若无奈的耸耸肩:“那就只好等了。等机缘。不过也不着急,你的日子长着呢,总能找到的。”

    狼王点了点头:“是啊,只有等了。家主,咱么快点离开这里吧。金凰一走,这里的禁制消失,恐怕很快会有其他的存在到来的。”

    秦若连忙点头,不过看向这巨兽的身体,却有点不舍得……

    狼王看着秦若说道:“大人可以带走他的心脏和脑。主要的部分能带走多少带走多少。主要是他的外皮和骨头。至于他的血肉……没有用了,所有的力量,全部被金凰最后吸收掉了。现在他的血肉,只能当普通的肉吃。”

    可是即便是骨头皮肉……这特么身体几万米长的一个大家伙……那也不是秦若能带走的。

    哪怕他现在物资几乎消耗殆尽,但是面对这么巨大一个家伙,他那几个人综合起来,也不过是万多立方米的空间,也带不走哪怕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不过好在有狼王的远古传承,对这巨兽很是熟悉,当即快速的动手。

    有了狼王的指点,秦若很轻松的把巨兽身体上最坚韧的背部皮肤割了下来,足够数千平米之多,哪怕叠起来,也有好几千个立方米之多。

    然后是取走了巨大的心脏,还有肾脏,以及脑。然后是拆掉了几根骨头。也就仅此而已……因为其他的部分,看着挺多的,实际没用了……金凰也够厉害的,最后的能量吸收,直接把血肉中的精华都全部吸收走了。

    但是金凰给秦若留下了好东西:那颗心脏,巨兽最后的十滴生命精华,被金凰储存在心脏中,留给了秦若。这十滴生命精华,实际上秦若也不能用,那毕竟是巨兽的。那是留给狼王的,只要狼王能够吸收,短期内晋升到形神合一的中期,绝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最后秦若把戒指里塞满了这巨兽的血肉:不只是为了吃,也是为了带回去,当做肥料,混合岩石粉做土壤所用。如果有时间能够再来一次,带走更多的血肉,腐烂之后,那秦若他们的土壤,估计就能差不多够用了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带不了更多了,他们也着急回去:毕竟这可是快一年了,要赶紧回去看看何锡麟和林炎,还有青麟龙了。

    秦若倒是并不是太着急,因为金凰最后的时候,直接通过绝大的力量把狼王抓过来的时候,狼王已经和何锡麟和林炎汇合。他们已经回到了那个预定的种植基地,猿王,狼王汇合了。

    只要他们不外出,是没危险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秦若几个人,日夜兼程,现在倒是胆子大些了:这周围,离开了巨兽的领地之后,就没有多少强大的存在了。而且,他们三个,这一趟在巨兽的体内不管如何,都是得到了许多的好处的。

    秦若现在只差那么一丝就能头突破三魂合一的境界!这还只是没敢修炼,只是浸泡在巨兽的组织液中的结果。丁泉则是已经达到了形神合一的中期,算是一个真正的中坚级别的高手。有他在,一般的威胁都不是问题了。更加上狼王,如今虽然只是三魂合一的巅峰,但是实际的战斗力,比丁泉也差不了多少了。

    一路遮蔽着身影,疾奔回去。

    回到那个种植基地,秦若松了口气,这里一切如常。

    进入到基地,秦若看到了猿王和青麟龙正在洞口磨石头……那是为了制作石头粉,用作混合土壤的。

    何锡麟和林炎感觉到秦若的气息,连忙冲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他么的,你们可是回来了,你们再不回来,我和林炎估计就得死了。”何锡麟一脸苦逼的看着秦若。

    秦若吓了一跳: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粮食没了……让人抢走了!我们这也快半年了,天天他么吃蘑菇,老子都吃的要变成蘑菇了。”何锡麟苦笑吐糟。

    秦若的脸色沉了下来:“谁抢的?恶魔还是人类?”

    “都不是!是流浪的修炼者。一个人类,一个恶魔,两个灵兽。他们太不要脸了,拿走了物资不说,还每隔几个月来一次收我们的蘑菇。”林炎苦笑道。

    丁泉说过流浪修炼者的事情,他们是不愿意在基地中生活的一些人,三族都有,但是数量极少,想要碰到都难。他们一般是和这里的怪物一样,到处流浪,寻找物资。

    秦若无语,遇到了这流浪修炼者,还真是麻烦,这些人一般实力都很强:不强的没资格做这个。

    而且这些人一般都是很不讲理的,他们没有任何规则,唯一的规则,就是他们自己要活下去,其他人爱死死,爱活活,他们绝不关心。

    秦若刚要说话,外面突然一股强大的气息袭来,秦若猛然回头,何锡麟苦笑道:“又来了,他们是摸准了我们的蘑菇收获的时间了。”